浙江依法查处首起新冠肺炎
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公开募捐案件
2020.02.03
2020年2月3日,有群众向浙江省民政厅举报,有一家杭州的网络科技公司,通过公司旗下APP产品以支援武汉的名义违法进行公开募捐活动。浙江省民政厅高度重视,根据民政部印发的《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(试行)》的要求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第一时间转交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办理。
2020.02.04
2月4日,余杭区民政局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,开展联合执法。经核查,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该公司通过旗下APP平台开展公开募捐活动,从1月31日14时至2月4日19时,共募得资金80.67万元,其中APP会员通过在线支付捐赠58万余元,公司通过调整返利规则捐赠用户消费返利22万余元。
该公司作为营利性企业,不属于慈善组织,没有公开募捐资格,开展网络公开募捐活动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规定。余杭区民政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慈善法普法教育,并责令该公司:一是立即到当地派出所说明相关情况;二是根据《慈善法》第101条的规定,立即停止公开募捐活动;三是根据《慈善法》第101条的规定,将所募集到的资金退还给捐赠人,难以退还的,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,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。
2月4日19时,该公司终止了网络公开募捐活动,并通过APP平台发出停止募捐的公告。将会员通过在线支付捐赠的58万余元于2月5日17时前按原路全部退回,平台官方捐款的22万余元按原订单返利返还给对应的消费者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,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本意是想为支援武汉疫情防控工作做点事情,于是通过公司旗下APP平台进行了公开募捐活动,拟将善款全部捐赠给武汉市红十字会,用于一线医务工作者;通过这次情况的处理,清楚地意识到,要深入学法用法,才能把好事做好。
浙江省民政系统积极履职尽责,通过政策制定、加强监管、信息公开等方式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募捐、慈善捐赠规范管理,依法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,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、公众的监督作用,及时公布执法信息、曝光违法行为,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秩序。据了解,这是浙江省民政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首起违法公开募捐案件。
来源:浙江省民政厅
编辑:徐善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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