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国令第722号)和《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》(湘政办发〔2019〕56号)两个文件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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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社会组织:

  请认真学习以下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国令第722号)和《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》(湘政办发〔2019〕56号)两个文件。尤其涉及到行业商会合法收取会费、评比费用、认证等问题,都以这两个最新文件规定为准。同时规定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法依规,加强行业自律,及时反映行业诉求。并且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等各方面的的服务。

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国令第722号)

《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》(湘政办发〔2019〕56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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